一、活動目的:透過提案的方式鼓勵本校學生結合專業課程、主動發掘社會需求,並運用所學專業參與相關社會問題、盡己之力回饋社會。
二、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以團隊方式(3人以上組成)提案,每案須由一位本校教師指導並搭配一門課程進行。(若無搭配課程之方案,須由指導教師檢附文件說明服務方案與專業之關聯性)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8年2月底止。
四、補助金額:完成提案後於一個月內通知核定結果及核定補助金額。每案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三萬元整。
五、連絡人:學生事務處吳恩慈助理,分機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