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和平志工團為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志工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本土發展。
一、補助對象:
12 至35 歲青年
二、申請程序與時間 :
(一)青年自組團隊:
1.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申請補助團隊先至「青年和平志工團」網站
(網址: http://gysd.yda.gov.tw)提出「服務行動構想」(附件二), 各申
請補助團隊並應派一至二名代表參加本署各青年志工中心辦理之培力
輔導課程,於課程結束後七日內上網提出「服務行動方案計畫書(附件三)。
2.申請時間:每年三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提出申請。
(二)學校、團體:
1.申請程序:採書面申請,由學校、團體備函檢附服務企劃書、申請摘
要表(附件四) 、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附件五)及團體設立文件影
本(學校免附)各乙份。
2.申請時間:須於活動辦理三十日前,向本署提出申請,申請期限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四、補助範圍:
(一)社區服務面向:協助社區營造、弱勢關懷、社區輔導等
(二)環境服務面向:協助環境人文、生態保育、節能減碳等
(三)文化服務面向:協助文史調查、古蹟保存、導覽解說等
(四)科技服務面向:協助資訊輔導、數位科技、科技能力等
(五)健康服務面向:協助健康促進、衛生醫療、休閒旅遊等
(六)教育福務面向:協助教育輔導、語言教學、閱讀推廣等
(七)其他服務面向:辦理其他符合本要點目的之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五、補助額度:
(一)青年自組團隊最高以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為上限。
(二)學校、團體:
1.一般性服務計畫,每案最高以二萬元為原則。
2.偏鄉、弱勢長期性服務計畫:
(1)針對同一偏鄉地區或弱勢族群,持續進行至少三個月以上的服務活動,每周至少一次且每次服務時間至少二小時以上。
(2)服務三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最高以四萬元為上限;六個月以上未滿
0 九個月,最高以八萬元為上限;九個月以上,最高以十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