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告消息 > 相關補助獎勵 > 【補助計畫】2017新北市青年參與社造行動徵選計畫


一、活動說明



本計畫乃鼓勵對公共事務及社會關懷具有夢想、熱情及理念,並致力為他人創造幸福的青年走入社區,透過社造行動凝聚對公共議題的共識,提升社群向心力,為本市的社區打造文化特色並創造永續營造的動能。



二、補助對象



18至35歲青年2人以上之個人組成團隊,需有其中1人設籍於本市,或於本市居住、工作或就學進修,並推派1人為團隊代表人,可提案申請。



三、計畫類別



(一)特色發掘類:凡符合本市社區之生活、生存、生計、生態等聚落文化資源之發掘(覺)和紀錄等,有助本市社區之農村永續、城市永續之相關計畫。



(二)社區關懷類:凡符合本市社區之高齡關懷、新住民關懷、弱勢關懷或青銀合創等,有助本市社區文化特色融合和社區居民凝聚向心力之相關計畫。



(三)技藝傳承類:凡符合本市社區早期先民之食衣住行技藝再現、四季生計工藝傳承、休閒育樂情境重現等,有助本市技藝傳承文化保存之相關計畫。



(四)願景推動類:凡符合發展本市社區之農村文化特色、城市文化特色等具體規劃和有效執行,有助本市社區永續發展之相關行動願景計畫。



(五)其它:其它具有本市特色、創新性,且有助於建立社區文化主體性,或社區營造網絡,並切實可行之各類計畫。



四、報名期限和執行期程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10日止



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



五、審查結果及補助金額核定原則



(一)  本年度每一申請者補助額度以新臺幣10萬元為上限。



(二)  申請補助額度以不超過申請計畫總經費80%為原則,申請者自籌款須占申請計畫總經費20%以上。



(三)  申請經費應含參加文化局舉辦之年度社造成果展相關費用。



(四)  審查結果預定於106年6月10前,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官方網站,並以書面通知獲補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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