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一百零五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
受理申請公告
一、「文化部一百零五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於105年8月29日公布實施,有意申請之單位,請於期限內,依要點規定向本部提出申請,以利辦理後續審核事宜。
二、收件時間:自105年8月30日起至105年10月11日止。
三、寄送地點:文化部文化資源司(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四、申請資料:參賽者應檢附文件包含檢核表一份、計畫書及合作對象同意書一式十二份(正本一份、影本十一份,含電子檔資料一份;以中文書寫為原則)、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自我推薦計畫之影片 (五至十分鐘)等,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本部。信封套封面註明「參加青年村落文化行動競賽計畫」。
五、本補助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本部網站:政府資訊公開/獎補助資訊網/文化部/文化資源司/「文化部一百零五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獎勵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www.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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