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總團部。
二、遴選標準:凡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院校學生〈含進學班、研究生且國籍為中華民國〉,10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良好:學業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獎勵名額:依據學校學生數得取13名,資格不符或推薦員額不足得由課外活動輔導組推薦或從缺。
四、表揚方式:
〈一〉由救國團致送當選證書,第一、二名分別推薦參加全國、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
〈二〉其餘得獎者由學校另擇期表揚。
五、甄選方式及標準:採書面審查及現場簡報方式遴選獲獎學生,未能到場簡報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書面資料50%、現場簡報50%(簡報時間4分鐘為限)依據上述優良事蹟資歷及 廣度深度評選。
六、申請時間:102年12月25日(星期三)起至103年1月9日(星期 四)下午5 時截止,
七、申請方式:請上網填寫資料(http://goo.gl/5ETcvR)並將申請資料(申請表1份、備審資料一式3份)送至課外活動輔導組劉豐齊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八、現場簡報時間:103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時淡水校園體育館SG317會議室。
九、推薦表內容請以電腦打字列印,英文名字需以個人護照英文名字為準。
十、依遴選要點規定曾獲選參加青年節大會表揚之優秀青年,請勿再次申請。
十一、業務承辦人:課外活動輔導組劉豐齊小姐小姐,分機2224。
二、遴選標準:凡積極進取、品學兼優之大專院校學生〈含進學班、研究生且國籍為中華民國〉,101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良好:學業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並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
〈一〉擔任社團負責幹部,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三〉辦理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四〉研究學術,具有專精、創新者。
三、獎勵名額:依據學校學生數得取13名,資格不符或推薦員額不足得由課外活動輔導組推薦或從缺。
四、表揚方式:
〈一〉由救國團致送當選證書,第一、二名分別推薦參加全國、縣市各界慶祝青年節表揚大會。
〈二〉其餘得獎者由學校另擇期表揚。
五、甄選方式及標準:採書面審查及現場簡報方式遴選獲獎學生,未能到場簡報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書面資料50%、現場簡報50%(簡報時間4分鐘為限)依據上述優良事蹟資歷及 廣度深度評選。
六、申請時間:102年12月25日(星期三)起至103年1月9日(星期 四)下午5 時截止,
七、申請方式:請上網填寫資料(http://goo.gl/5ETcvR)並將申請資料(申請表1份、備審資料一式3份)送至課外活動輔導組劉豐齊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八、現場簡報時間:103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時淡水校園體育館SG317會議室。
九、推薦表內容請以電腦打字列印,英文名字需以個人護照英文名字為準。
十、依遴選要點規定曾獲選參加青年節大會表揚之優秀青年,請勿再次申請。
十一、業務承辦人:課外活動輔導組劉豐齊小姐小姐,分機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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